作为一个公认的诗歌国度,中国拥有着几千年光辉灿烂的诗歌史。由于文化的差异,历史的变革,中国古诗不时遭遇国外学者的误解。面对古代诗歌时,现代学人的误读也屡屡发生。中国古诗的本来面目究竟如何,它真的只是一种文学门类吗?
直面这一根本问题,四川大学张法教授于3月12日作客南方科技大学人文科学中心“人文名家专题系列课程”讲坛,作了题为“中国古诗的本来面目”的讲座。在张法教授看来,诗歌当然是文学,是艺术,然而在古代中国,诗的内涵远远超出了现代文艺理论中“文学”和“艺术”的范畴。
“诗者,天地之心也。”就其本质而言,中国古代的诗,既是“艺”,也是“文”,“更是一种重要的文化形式”,是“文化中人之为人的一种存在方式”。“中国人首先要成为一个诗人,无论是作为一个官员,还是哲学家、宗教徒、乡绅。”
正因如此,乾隆等帝王,包拯等文臣,岳飞等武将,朱熹等哲人,慧能等和尚,甚至董小宛等风尘女子,无论尊卑贵贱,也无论诗才高下,都给后人留下了各自的诗章。教育、科学、艺术、文学等各领域,也无一例外地借诗以明理、奉诗为圭臬。
在古代文化的逻辑体系中,写诗似乎成为了众多职业的门槛和个人才能的标杆。究其原因,恰恰在于“诗让文化的各个方面都充满了美学之韵味和美学的境界”,诗实质上是古代中国的“文化之魂”。至于诗何以成为“文化之魂”?则一筑基于古代哲学虚实相生的思想体系,二离不开古典美学气韵神情的诗性追求,三有赖于古代汉语独特的造字、语法与表义特征。
张法教授关于中国古诗本质的论述,首先向现代读者提出了古典阅读的意义问题。既然古诗是中国文化之魂,那么,通过细读古诗,理解其语言、美学、思想等各方面的特质,必然有助于加深读者们作为中国人的身份理解,扎牢文化自觉、文化自信的根基。
其次,也为当代学子指明了正确的阅读、研究方法。现代化、全球化以来,中国学人便不可避免地置身于一个中西、古今对话的张力场之中。如果缺乏必要的历史、文化意识,将现代知识体系中的概念直接移用于古典读解,或将植根于特定文化土壤的理论草率移植到异质文化现象的阐释之中,误读的发生都将无可避免。只有回到历史、文化语境,确立比较意识,坚持学理论证,寻绎精神会通,古今中西的四方对话才可能落在实处。这一点不仅事关“阅读的德性”,也可以说是比较研究的方法论。
原文 | 社会科学报 《张法:作为中国人存在方式的诗》
作者 | 特约记者 杨果